嘉兴日报12月30日讯 两名女子驾驶一辆小轿车,车上居然装了783条卷烟,案值高达30万余元。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该案涉嫌非法经营,已经移交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这两名女性当事人已被刑拘。
12月26日中午12时20分许,海盐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由上海驶往宁波的小轿车上载有卷烟。接到举报之后,该局立即会同杭州湾跨海大桥高速交警,依法在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服务区将小轿车成功截获,发现这辆黑色小轿车上只有两名女性,里面却有20只箱子、5只黑色马夹袋,里面装满了卷烟。
经过清点,小轿车内共有包括中华(硬)550条、中华(软)183条、红双喜(软)50条在内的3个品种783条卷烟,案值30万余元。初步鉴定,上述卷烟均系真品卷烟,因为当事人黄某、龚某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涉嫌构成无证运输卷烟行为,烟草部门依法将上述卷烟予以暂扣。目前该案已经移交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