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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上不写时间糊涂账只能对半分

收条上不写时间糊涂账只能对半分

2010年08月16日 07:27 海盐新闻网

    嘉兴日报8月16日讯 杨某拿出一张10万元的欠条,催讨欠款;刘某出示一张2万元的收条,称自己已经还了一部分——只因为收条上没写明时间,无法证明收条出具的时间是否在欠条之后,本是好友的杨某和刘某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近日,海盐法院对两人进行了调解,因为难以确定2万元收条的书写时间,这笔糊涂账只能刘某和杨某对半分了。

  因为平时关系不错,刘某经常去朋友杨某开的饭店吃饭消费,结账的时候只要签单便可,累计一段时间再付清。去年1月,两人对账后刘某写下了一张欠条,写明他欠杨某餐费10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可是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刘某都没去结清欠款。

  今年6月11日,杨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刘某立即支付10万元餐费。然而,就在刘某接到诉状之后,他拿出了一张收条,白纸黑字写着已经还给杨某2万元,并且上面还有杨某的签名。

  对此,杨某表现得并不意外,他说这是在他们对账之前写的,和10万元欠款毫无关联。可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整张收条上根本没写明时间。

  “如果要对收条进行鉴定,费用非常高,而且还有可能会因为时间和取样等方面的困难而无法鉴定。”承办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在难以判断刘某手中的2万元收条是否和10万元欠款有关时,法院对刘某和杨某进行了调解。最终,两人对半分了这笔糊涂账,也就是说,杨某承认了刘某已经支付1万元。剩下的9万元欠款,刘某将分两期付清。

  记者从县法院了解到,因为欠条、收条上不署明欠款人、付款人或者付款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市民们平时书写欠条、收条不要忽视细节,免得发生纠纷时无据可循。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王 燕 通讯员 王海燕 郁菊红  编辑: 沈芳怡


 
 
   时间:2010/08/16 点击: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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