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8月3日讯(通讯员 叶张琴) 徐某是嘉兴市凤桥镇某村的村民,看起来老实巴交,但却先后两次触犯刑罚。
赌博型诈骗在海盐的俗称为“杀猪”,为了不劳而获,他和其他几位狐朋狗友商量起了“杀猪”赚钱,就是找一个人假装赌博,实为诈骗。2009年2月至3月间,徐某他们采用虚设赌局、互相串通“换牌”等,先后3次诈骗了被害人仇某15万元。
之后,徐某非但没有收敛,而是继续有好处就帮人家干事,在2009年8月,他先后多次为村里的几个赌博场子放哨,成为了一名赌博场子的“门卫”师傅,并因构成赌博罪而于2010年11月1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徐某因赌博罪被捕时,隐瞒了自己的诈骗犯罪事实,本想瞒天过海,但最终他还是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被判决。
上月,徐某被撤销缓刑,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