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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委2010年度第二次会议举行

 
  市律协宣传委
2010年度第二次会议55举行,会议就“推进上海律师参与《东方直播室》栏目”、“大力宣传上海律师服务世博”两项工作进行了讨论。

会议由市律协副会长、宣传委主任陈乃蔚主持,副主任王联华、曹海燕,委员张方、蒋信伟、杨培君、杨波、黄荣楠、贾明军、岳雪飞、吴冬等出席会议。八届监事邹佳莱,市律协副秘书长刘小禾、宣传部主任潘毓霞、宣传部党文俊列席会议。会上,陈乃蔚副会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市律协与东方卫视《东方直播室》栏目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潘毓霞介绍了宣传上海律师服务世博目前的工作成果及未来计划。

关于与《东方直播室》的合作问题,与会委员普遍认为此次合作机遇难得,要积极参与,建议在合作过程中要与电视台沟通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节目案源的数量和质量,其次律协要对律师在节目中发挥的作用进行把关。

关于大力宣传上海律师服务世博,与会委员表示宣传律师服务世博的工作需要细化,需要必要的经费保证。

陈乃蔚副会长在会议最后总结指出,通过参与全国性电视节目的制作,将有助于向百姓展现上海律师良好的整体素质,提升上海律师的社会认可度,律协宣传委将积极密切联系电视台节目组,争取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宣传律师参与世博方面,宣传委要积极组织好,并及时做好宣传报道的总结表彰工作。


 
 
   时间:2010/05/22 点击: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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