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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西青法院与交管局建立涉诉案件联动机制

天津西青法院与交管局建立涉诉案件联动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www.court.gov.cn
 
来源: 天津法院网
 
 

  天津西青法院与交管局建立涉诉案件联动机制,立足联动破解难题、联动促进和谐,从四个方面着手解决交通事故纠纷难题。
  一是部门联动,确保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工作机制无缝对接。确立该院民三庭和支队事故科为对口部门,具体负责联动工作中的沟通、协调工作,定期召开座谈会,总结联动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调解联动,确保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化解。事故纠纷在进入民事赔偿诉讼前交管部门尽可能组织调解。对于经交警部门调解成功的案件,若当事人申请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经研究决定可制作民事调解书。
  三是工作联动,确保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工作效率最大化。明确事故处理过程中需做的具体事项。
  四是救助联动,确保事故受害人最大限度地得到救济。为加强对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救助力度,对于经济困难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受害人,交管部门和法院应分别从各自职能方面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法院在立案时根据有关规定,尽可能的减、缓、免受害方预交诉讼费用。
  五是宣传联动,确保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普及。定期在支队驻地巡回开庭审理案件,扩大法院公开开庭、公开宣判的社会效果,并尽可能要求已发生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参与旁听,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程序和赔偿标准,促进调解,化解矛盾;定期共同举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孙伟)
 

 


 
 
   时间:2010/07/16 点击: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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