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盐县中医院在进行高风险性手术前,在嘉兴市首次引入律师见证,这种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 响,进而引发了一场关于文明、诚信的讨论
高风险手术是否要律师见证?
是明确责任还是推卸责任
“我们这样做,也可说是无奈之举啊!”一谈及这一问题,海盐县中医院院长、副主任医师孙敏冠苦着脸对笔者说。孙敏冠告诉笔者,鉴于以前的不少教训,因此,日前在对海盐县武原镇93岁的王老太实施髋关节置换手术时,海盐中医院在嘉兴市首创了高风险性手术引入律师的先例。
据孙敏冠介绍,王老太在家中行走时,不慎滑倒在地,导致左侧股骨颈骨折,因而被送进海盐县中医院治疗。股骨颈骨折的治疗是骨科领域的一大难题,治疗十分棘手,最佳的治疗方案就是施行人工髋关节置换术,但这种手术创口大。作为患者的王老太已有93岁高龄,而且患有心肺功能衰竭、中度贫血、老年痴呆等综合征,动手术时可能就过不了麻醉关,因此风险极大。如果王老太不动手术,就将在病床上度过余生。当时,海盐中医院将如果给王老太动手术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详细讲给王老太的家属听,并建议不做手术而采取保守疗法。可王老太的家属坚决要求动手术,并建议请律师来进行手术前的见证,以解除医院的后顾之忧。在这种情况下,海盐中医院请来该院的常年法律顾问、嘉兴矛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根,由骨伤科经管医生、骨伤科主任、分管院长、病人家属、律师共同在《大手术申请单》上签字;由经管医生、病人家属、律师共同在《诊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笔者在《大手术申请单》、《诊疗知情同意书》上看到,文书中罗列出此手术可能发生的麻醉关、术后并发症,心、肺、肝、肾感染等13个并发症,病人家属同意动手术,医生全力救治等。结果手术获得成功,手术后第一天,王老太就能在床上坐起,髋关节已无疼痛感。王老太手术后13天就顺利出院了,她和家属都十分感谢海盐中医院医师的高超医技。
对于王老太这样的高风险手术,是否一定要采用律师见证的形式?直接参与手术主刀的海盐县中医院骨伤科副主任顾千里告诉笔者:“如果没有律师见证,那我是绝对不敢动这个手术的,因为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风险实在太大了。再加上这是病人家属的要求,因此还是请律师来见证为好,使我们医生能放下包袱,专心致志动手术。”骨伤科主任助理周金贤说:“高风险手术引入律师见证,这是一个新鲜事物,需要病人及家属的理解。这种形式在国外已很普遍,在温州、宁波等地,也有高风险手术引入律师的先例。”
那么,群众对高风险手术引入律师见证的做法持何种态度呢?海盐县中医院骨伤科病区安徽籍住院病人胡勋涛对笔者说:“我认为这种办法很好,医院这样做有他的道理。高风险手术引入律师见证,增强了医生的责任感,这样可以使手术的成功率更高。如果不引入律师见证,医生不愿意动手术,那对病人只有不利。在这种情况下,就得闯一下才行。”该院骨伤科病区住院病人、海盐县武原镇76岁的吴宝观说,高风险手术引入律师见证的办法不一定好,如果真要完全依照法律来办,索性在手术前到公证处公证一下,把手术可能发生的并发症讲讲清楚,这样在法制化上还更进一步。笔者在海盐县汽车站随机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几位群众。一位正在候车的百步镇王先生很坦率地说:“我反对这种做法。因为这样一来,既然有了律师见证的文书,万一出了医疗事故,医生完全可以推卸责任。这好像是一张生死文书。”来自海盐县某行政机关的鲍先生说,医生应该尽全力救治病人,哪有未动手术就让签“生死不管”的文书的?嘉兴市某事业单位的张先生也表示了反对高风险手术引入律师见证的做法,认为这样做就是将责任推给病家,是对病人的不负责任。
医患双方信任缺失下的被迫之举
在采访中,一些群众问道:“医院在高风险手术前引入律师见证是否有法可依?”
笔者采访了为海盐县中医院进行高风险手术见证的该院常年法律顾问、浙江矛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根。王建根告诉笔者,自己代表院方与病家签订的合同,是一种技术服务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在《合同法》的第四条中规定,当事人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而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中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王建根说,医院高风险手术前引入律师见证,是社会的一个进步。医院规避了风险,减少了医患纠纷发生的概率;病家也了解了手术的治疗方案,享有治疗知情权。这样,医患双方可在治疗方案上得到充分的理解。
海盐县中医院院长孙敏冠告诉笔者,正是由于个别病家对医院的不信任、不理解,因此医院也只得被迫在高风险手术前请律师见证,以防万一。孙敏冠谈到,去年六七月间,海盐县农村来了一位急腹痛的60岁患者,经诊断为“弥漫性腹膜炎”,已肠穿孔而有生命危险。后经手术后,挽回了生命。之后该患者又患原因不明的肠穿孔,家属前来医院闹事,要求医院赔偿。半年后,病人在嘉兴市区某医院被确诊为“晚期肺癌”,可病家一定要海盐中医院赔偿所有医疗费,后海盐中医院付给病家6万多元。“唉,病家对医院不理解不信任,只有在高风险手术中引入律师见证才能太平一点。”孙敏冠无可奈何地说道。海盐中医院骨伤科副主任顾千里说,在病家不信任、医患纠纷增多的情况下,作为医生只有依法行医、依法治疗才有一种安全感。
嘉兴第一医院院长崔蒙说:“高风险手术引入律师见证的做法可以尝试一下,它可以缓解医疗纠纷。”崔蒙说,医院是个承担着高风险的场所,在嘉兴一院,以前也有一些医疗纠纷,因此有些高风险手术,索性就进行公证,将手术可能造成什么后果都讲透彻,由第三方见证。作为医院,应采取各种措施,最大限度地将不良后果降到最低,患者对此要给予充分理解。嘉兴第二医院院长曹浩强告诉笔者,医院一定要提高责任心,加强和病家之间的信任和理解。如果都要在高风险手术前进行公证,一是时间不允许,二是势必要加重病家的经济负担,毕竟公证也需要花钱。嘉兴第二医院办公室副主任王志刚说,正因为医院和病家之间缺乏信任,因此尽管医务人员尽了全力抢救患者,可病家还是不相信。王志刚认为,高风险手术前引入的律师最好是独立性的,这样律师作为第三者介入,可能更客观公正一些。
秀城区计划生育指导站的俞先生说,医院请律师介入高风险手术,说明医院对病家的不信任。在患者动手术前,病人绝对是个弱者,一切都由医生说了算,现在再加个律师来见证,病人就感到一点都没有信任感。俞先生谈到自己也碰到类似事情,去年9月间,他的父亲在上海某医院住院动手术。手术前,医院也让其签字,并由律师见证。俞先生感到十分不快和别扭,“患者是医院的衣食父母。病人离不开医生,医生也离不开病人,这就需要双方都互相信任啊!”俞先生由衷地说道。
应在全社会建立起一座文明大厦
海盐县中医院在一例高风险性手术前引入律师见证,这是由于医患双方缺乏共同信任的基础,而这基础的建立,需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市民和医院都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水准。因此许多市民在讨论中,提出应该在嘉兴市上下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今天,在全社会建立起一座文明大厦。
嘉兴市区读者俞汉城说,医院在高风险手术前要请律师见证或是要公证,这其实就是目前社会上的诚信度降低在医疗中的一种表现。现在经济水平和人民的生活质量上升,可精神文明道德水平却提高不快,应该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从而在社会上营造起医院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病家充分信任医院的良好氛围。
嘉兴市文明办主任陆志林认为,医院在高风险手术前引进律师见证一事,从归结点看,其实就是一个诚实守信的问题。嘉兴市在已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城市称号的基础上,2004年将争创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围绕创建的中心,就是要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氛围,打造平安嘉兴。医院作为卫生单位,是“窗口”服务行业,应注重从职业道德的角度,“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这就要求医院要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要千方百计地治病救人,为病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使病人减少痛苦,使病人早日康复。作为病人和家属,要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明礼诚信,要根据医院的要求,做好配合工作。要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员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只有医院和病家都能守法、规范和诚信,那么才不会存在互相不信任的两难问题,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将进一步提升。
■欢迎广大读者就“医患关系”话题发表意见,参与讨论。———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