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昕怡律师
司法部首批“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入选律师
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高级企业法律顾问
浙江海兴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部部长
海盐县青年律师普法讲师团成员
原深圳市龙岗区校园普法讲师团讲师
原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会员
“红船畔�巾帼志 律政芳华耀嘉禾”嘉兴女律师风采大赛荣获“法治芳华�卓越之星”
海盐县司法局“青年律师说”以案释法擂台赛银奖
浙江海兴律师事务所“强党建�正青春�迎新年”法律文书比赛二等奖
浙江海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严格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持“做一个有良心、有温度的法律人”的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主要代理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合同事务等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发表专业文章《仲裁协议效力之争—以某船员聘用合同纠纷为例》、《烟草专卖制度违法行为应优先适用行政处罚》等。